各学院:
为统筹做好我校2025年下半年教师进修访学和挂职锻炼的申报工作,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潍坊学院教职工访学管理办法》《潍坊学院教师赴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学相关事项
1.在我校连续工作满5年,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访学单位,国内为双一流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为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世界公认权威排名全球前500名以内的高校。
4.根据学校规定,访学期间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挂职锻炼相关事项
1.根据上级考核要求,请各学院优先选派近年入职且无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专任教师进行挂职锻炼。按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要求,专任教师到行业企业、国家机关轮训、挂职、兼职,年均不少于1个月;无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新入职教师,入职后3年内须到行业企业学习锻炼1年以上。
2.根据学校规定,挂职锻炼期间视为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师访学和挂职锻炼,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安排选派人员,加强教师的过程监管,并进行行前教育和谈话提醒。结束后,加强对教师的考核管理,注重结果运用,确保教师访学和挂职锻炼效果。
2.各学院要根据自身教师队伍建设需要,通盘考虑制定教师培养计划,经班子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填写附件1《教师访学和挂职锻炼计划表》。其中,访学人员,须填写附件2《潍坊学院教职工访学申请表》;挂职锻炼人员,须填写附件3《挂职锻炼申请表》。
3.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教师访学和挂职锻炼计划表》、《潍坊学院教职工访学申请表》、《挂职锻炼申
请表》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23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20230045@wfu.edu.cn。
4. 同时,对于2024年下半年已经挂职锻炼结束的人员,需提交《挂职锻炼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经学院审核无误后一并报送至行政楼423A房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柳皓月,8785208。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