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制定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化体系化建设。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3.统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师德考核评价、师德违规惩处等工作。
4.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等相关管理环节。负责先进典型和评优推荐人选的师德审核。
5.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心理状况调研,指导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心理状况考察工作。
6.协同其他部门和二级学院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7.负责做好教师教育培训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提升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国际视野、遵规守纪等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
8.服务教师成长发展,组织教师国内外进修访学、挂职锻炼等工作。
9.协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对教师开展清廉教育、校规校纪教育。
10.负责教师节庆祝大会召开、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